吕景胜:周杰伦辱警事件中我们还需反思什么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教授
近日对周杰伦辱警事件已有诸多文章指出其侮辱基层执勤民警人格与公序良俗社会道德不符,违反治安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相关条款,周及粉丝法盲素质等等,笔者对此事件的反思再做几点补充:
一、如果现场执勤警察不作为、消极有限度作为、玩忽职守不负责、疏于防范,任其歌迷自由放任,即任其歌迷站在用捆绑带连接的塑料椅上蹦跳,其他歌迷仿效,几十人、上百人一拥而上。
一旦有人站立不稳、滑倒、摔倒,慌乱中挣脱、挣扎失控,后排人挤推前排人,排排相推相挤,踩踏事故离现场歌迷有多远?危害有多重?
单位面积、单位空间高密度人群一旦发生无序混乱,人群恐慌,拥挤不堪,将发生大面积集体踩踏事故。国内外高密度公共场合,如节庆现场、露天音乐会、足球比赛现场、宗教活动现场因人多拥挤都发生过危害严重的集体踩踏事故。其伤亡惨重,以往灾例令人记忆犹新。
1993年钱塘江观潮时,由于人多拥挤现场无序,86人被潮水卷走,19人死亡,27人受伤,40多人下落不明。
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举办迎春灯展,桥上发生踩踏事故,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
2015年元旦上海外滩踩踏事故中死亡36人,伤47人。
1990年麦加,1426名朝觐者因发生拥挤踩踏被踩死或窒息而死。
2010年7月24日,德国西部城市杜伊斯堡在举行“爱的大游行”电子音乐狂欢节时发生群体踩踏事件,造成18人死亡,约80人受伤。
2010年11月22日,柬埔寨首都金边钻石岛一座斜拉桥在送水节欢庆活动中发生严重踩踏事件,造成347人死亡。
2013年10月13日,印度中央邦一座寺庙外发生踩踏事件,造成109人死亡,受伤者达100余人。
2014年1月5日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北大寺,在为信教群众散发油香(油饼)过程中,由于群众相互拥挤,发生意外踩踏事故。14人死亡,10人受伤。
灾难的发生始于安全防范意识的缺失、始于愚昧、始于细节、始于最初的管理不到位,所有重大安全事故都昭示着惨痛而血淋淋的教训,细节决定发案率,细节决定命运和结果。现场警察对违规歌迷的干预是尽职的,是必要的。管理及控制是由无数平凡琐碎的细节构成的。警察执法的这些细节有效防范及保证了不出纰漏、不出隐患,不出事故。
灾难没有发生时这些细节、这些尽职、这些辛苦毫不起眼、无足轻重,可有可无,一旦出事故才知警察的这些细节、这些尽职、这些辛苦对生命是多么弥足珍贵、重于泰山、必不可少。
周杰伦及其歌迷在现场的喧嚣狂欢中可曾想到过这些?而上述灾例留给多少家庭和亲人永远难逝的痛楚?希望周杰伦及其歌迷记住此刻幸福是有人默默守护、默默奉献,岁月静好是有人负重前行。
二、警察一旦“滚了”,社会将如何?这天方夜谭的假设不是没有案例。
2017年2月4日巴西南部圣埃斯皮里图州军警罢工,维多利亚市、瓜拉帕里市、伊塔佩米林河畔卡舒埃鲁市均发生骚乱,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警察真的“滚了”,维多利亚市上百家商铺遭到哄抢,市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行,学校也被迫停课。
店铺因被迫关门和连续4天的抢劫造成的损失达到450万雷亚尔(约合992万元人民币)。而作为治安相对较好的州,圣埃斯皮里图往年2月因凶杀造成的死亡人数平均为4人。而2月4日以来包括州首府维多利亚在内的3座城市发生多起骚乱,已造成至少75人死亡。市民无法上街工作。“现在学校关门、加油站停业、超市被抢、市民被劫持或杀害,我们希望警察回来。”
由于安全形势恶化,巴西联邦政府于2017年2月6日和7日先后派遣军队和国家安全部队到维多利亚市巡逻,军队和国家安全部队人员所到之处受到市民们鼓掌欢迎。这一活生生的案例不知给周杰伦及其粉丝留下什么反思?看来巴西市民的结论是警察不能“滚”。
3、法学教授、律师眼中的法制、法治原则和精神是什么?法学教授、法学家在课堂上、在文章中、在媒体的讲座和采访中,以及全国近600家各法学院院长在毕业季上对未来法律人充满隽永文采和深邃内涵的殷殷期望的临别寄语中,法制、法治是什么?
法制、法治是法律人纯洁的理想,是刚正不阿的,是不畏强权的,是桀骜不驯的,是至高无上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不能超越宪法法律,法制法治文明就是要礼要上大夫,刑要上贵族,法律是用来被信仰的被遵守的,法律人心中法律的圣火永远不会熄灭,法律人要永远捍卫法律的尊严,我们可以失去很多,但不能失去法律的永恒--------。
在周杰伦几万粉丝的喧嚣中让我们重温这些法学教授、法学家、律师等法律人厚重而深切的心灵鸡汤。周杰伦的认错我们可以给予温情脉脉的原谅,但不能代替法律的刚性尊严和法律内在的逻辑和制度属性,周杰伦的行为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相关条款,法律的刚性尊严和法律内在的逻辑和制度属性要求法律面对全社会、面对每一个人,所以我们仍需反思什么是依法治国的要义和内涵。